Page 422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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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及牽引、生起各一分餘因,並是增上緣。 如前三十八及第五說,生起、牽引一分是因緣,攝受因一分是等無間、所緣緣,餘一 生起因故。 ,攝二因故,是因緣,非餘。若不此會,行支被潤已,此是何因?望生、老死說,非 言生起,唯是因緣,即違緣生及無記生起因。此處文中,且據同第五及〈菩薩地〉等 〉,無記生起因是增上緣。故知能生因,體是因緣,生起、牽引皆通增上、因緣。若 卷言,此十二緣相望,俱依增上所攝引發、生起、牽引說,故無因緣。又如〈菩薩地 引、生起是因緣。第五卷復言,生起是因緣,能生因攝,非牽引因,十二緣生。第十
上來三段,決擇四緣訖。自下第二、辨緣無生心義。一、問;二、答;三、難; 「是故」乃至「無有頓生起義」者,結答前問,令重明了。「四緣立十因」者, 言「因緣一種望所生法能為生因」等者,此能生因如〈菩薩地〉第三十八云,牽 「復次,是四緣中」至「如〈菩薩地〉等中已說」。 上來正決四緣中,標及釋訖。自下第三、對二因、十因、四緣相攝通塞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五十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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