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83 - 唯識藏_24
P. 483

下至中,乃至第九,名邊際定,此定滅後,無想定生。  持身不動,故云「唯滅,唯不轉」。若於方便,求定之時,先入第四定,九品心法增  未伏第四定已上貪也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、明假實,唯是假有,不同薩婆多。  三、明定體,即於第四定九品厭心種子上有遮心義,假立無想定體。無心寂滅,  二、明修,作意涅槃想修也。  先無想定。於中,先問後答。答中有六:一、明得定分齊,謂已伏三定已下貪,  「復次,云何無想定」至「是名無想」。  大門第八、明二無心定。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五十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五十六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1
              7
              7
              0
              0
              9
              9
   478   479   480   481   482   483   484   485   486   487   48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