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24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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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相離,故一切皆色,心所亦名心等。 云:謂極微聚不相離,有爾所攝界等。基云:準如《對法》,一切法有色,即心亦是 。「分位攝」者,如樂受生時,隨順樂受,前後諸蘊總名樂蘊等。不相離攝中,三藏 ,且如現色,礙故名色,過未非礙,礙類名色;乃至過未識體是了別類故,亦名為識 謂變礙 不言有者,據業有故。「一根全」,謂意。「三根少分」,謂三無漏。 、有、生、老死。「六根全」者,信等五及命。「三根少分」者,三無漏。 增上,生死雜染增上。如經應思。
「時攝」者,過去攝過去,乃至剎那。方攝中,「或依此生」者,謂識依色生等 次解十種攝中,「界攝」者,此即以因攝果。「相攝,謂自相、共相所攝」者, 「復有餘十種攝」至「如蘊,乃至根亦爾」。 「識蘊攝一有支全」者,謂識支。「四有支少分」,謂名色、六處、生、老死, 「行蘊攝四有支全」者,謂無明、觸、愛、取。「五有支少分」者,謂行、名色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五十七
① 等是色等自相,積聚義是蘊共相故。「種類攝,謂蘊等,遍自種類所攝」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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