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28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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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彼。報在於內,長養居外,若內外相遍,則處所無別,云何不同處不相離耶?  是長養,若報與長養異性相望,即是相雜不相離攝。穀麥等聚,即名和合不相離攝。  眾微集成。是名同處不相離。然此七物同處不相離法要是同性,謂報同是報,長養同  遍相入,不可言說在此在彼。亦如桃等,果子生時,隨其大小,體但是一,不得說言  身根、地大及扶根四塵,如此七物,和合成一,體遍相入。如一室中,然眾鐙光,體  ,眼根將起,地大先生,據其處所,後至六  ,此據同處不相離。  攝,唯攝眼根自性。「謂眼識所依」,舉果取因。「若據不相離攝,則有七物」等者  意:且如眼根於十八界中,幾界所攝?「答:若據相攝,唯有一物」等者,若自相明

              解云:報色疏,中間容受長養根大,如水處沙,性類不同,據處所異故,不得名  第一問:如報眼與長養眼根,及二種塵大,同在一身,處所不別,不可說言在此  《補闕》云:凡明不相離有三:一、同處不相離,謂從前業感得眼根,於生有位  物中,七門分別。初明同處多少。「問:色蘊,眼幾物所攝」者,物是體事。問  「問:色蘊中,眼」至「聲界,一切處增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五十七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處支中時,眼根始生。同時同處,復有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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