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00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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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而生三瞋。文略但云「過去怨家親」,亦可己身親中所攝。未來、現在各三,準知 前於昨日罵我己身及我親友,讚我怨家,今日聞之,名緣過去己身、怨家、親所讚毀 勝資具事嫉妒起瞋,宿習亦爾,於情非情宿習起瞋。 不可意境,於非情事起瞋;於八、九二事,隨情非情上起瞋,以或於他身,或於他行 無有受,即常斷二見貪也。 已受用境重故,蓋覆義故,名蓋貪;現境少時,未來未起,不同過去,不名蓋貪。有 同過現有本性相境而貪,故名「貪貪」。「蓋貪」者,於前已所受用過去境生戀著, 不善,餘是無記。」即順此中發業煩惱,是其上品。 所起諸煩惱。「有業煩惱,謂發業」者,《對法》云:「欲界修惑能發惡行者,亦是
言「依前六事,立九惱事」等者,初三是總,次三約世分別為九。初聞他說有人 瞋中,景云:一切欲界有情起瞋皆依十事:前六及第十,於有情事起瞋;第七、 事門中,即為六句。貪,泰云:言貪者,未得境是無故,貪心自現境相而貪,不 「問:煩惱生時,由幾煩惱事」至「廣大法教」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五十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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