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01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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者、受者見。如是三見相,名無明。復為三、「無因惡因見」者,立我為作者,名為 二及俱三種無知。景云:於所作業起作者見,於彼異熟起受者見,於業、異熟雙起作 。第二事亦三,謂內六處我、外處我所及俱,計為 境界瞋,一是見瞋,宿習通三種。 習境見故,亦是見瞋。不然,第九、宿習通餘九。此十中有三位:七是有情瞋,一是 河大地起瞋,名第七、境界瞋。緣第八、嫉妒事生,即名聞等,亦有情瞋攝;此中串 養乃至種族等事境生瞋故,非此中論。又前六「九惱害」總名有情,除此以外,緣山 忍故,亦名宿習瞋,及名見瞋。其嫉妒所以不論者,以緣境界生,謂先要緣或名聞利 。下攝十為三。直瞋他見,非有情,又非本情處起,故不名境界瞋,但名「見瞋」。
無明中,「依於七事,起七無知,或復十九」,其七初門起三無知,謂三世無知 測云:一攝前六及第八瞋,二攝第七瞋,三攝第十瞋也。 基云:下四種中,除嫉妒,餘若先不忍有情,而於境界起瞋,名有情瞋;由先不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五十九
① 「為」,底本作「多」,今依據卍續本《瑜伽師地論略纂》卷十四改作「為」。
① 我。於第三事亦三,謂於業、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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