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19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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;三、明八苦與三苦相攝;四、明四苦與八行相攝。 未五塵。 明獨愛,愛現自身而起親眤,現身而起藏護。總後有愛,求當自體;餘之二愛,著現 」者,勸知我愛恆染現身,故云隨逐自體。「又愛云何?謂於自體親眤藏護」者,此 、喜貪俱行愛、彼彼喜樂愛,唯此愛直單名愛,故名「獨愛」。「當知此愛隨逐自體 追求故,立彼彼希樂愛;由最後我愛為緣,建立獨愛。餘之三愛皆帶餘名,謂後有愛 樂愛為緣,於現得境耽著不捨,建立喜貪俱行愛;由第三淨愛為緣,於未得境見淨, 今輕重總取,具明四種。
第二、明十行中,文分有四:初、總舉十行,略解其二;二、以十行與三苦相攝 「復次,如〈聲聞地〉已說壞等」至「今果差別四種苦故」。 泰云:我愛獨立為愛體,故名獨愛。 「初愛為緣,立後有愛」等者,由彼常愛為緣,愛於未來報,立後有愛;由第二 解云:愛雖與見四種倒俱,然意耽樂、淨,故〈本地分〉說彼心倒唯有樂、淨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六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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