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80 - 唯識藏_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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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更無別體是我、我所之行解也。以上復次,各各別解執著之言,尋之可解。  為「境執」,是名「根境執」。三品有情,彼此相望,樂起勝慢,名「展轉有情執」  礙前第三、於異論所不生憎嫉。今解:後四如次,配前四句。  於清淨品能不退失」。泰云:三、妄執諦取者,妄執己所立為諦實,餘皆妄言,故障  ;三、「妄執諦取」者,障前第一「於諦簡擇」;四、「不斷隨眠」者,障前第四「  二、「我慢」者,障前第三「於異論所不生憎嫉」,由有我慢,於諸異論,多生憎嫉  四,意取能障。一、「計我、我所」者,障前四中第二「於己同梵行所修可樂法」;  上慢故,彼不修正行。此之二種能生隨眠種子,故名「苦生因緣因緣」。  十二見為因緣,故名「邪行因緣因緣」。初位中,我慢故,初不聞

              「問:自有貪愛」至「便生憂惱等苦」。  「又有二執」等者,景云:執內色根為我,名為「根執」,執外五塵為我所,名  「復有差別,謂善說法毗柰耶中,有四法」等者,景云:此中雖舉所障、能障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六十六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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