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84 - 唯識藏_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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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後次第解。  妨亦有發惡趣別報業者?故知今據引果,不據滿果。  《對法》第四說,唯此發三惡趣業,非修道。然此據全引、滿果為論,其修道中,何  》弟四云「任運能發惡行者,是不善」,即我見等有不能者。故見道名分別煩惱。如  滿業,如預流等,加拳等,此論主約此義。

              「共相者」至「同不寂靜相」。  初、解自相,各住己性故。  「問:諸煩惱有幾相」至「自性所攝相」。  第二、解相門。於中,初正辨相,後結前說意引生後門。前中,初問答開列三相  基云:此通見、修作法。其見道,欲界唯不善故,皆能發業;修道中,如《對法  備云:大乘道理,多分見惑發業,修惑潤業,同跋摩解。  若爾,何故《佛性論》云由思惟故,諸業得生,由見惑故,諸行得熟?後更思之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六十六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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