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,說言二禪斷苦。 及二縛,然其麤重不堪任性,二定方斷。若依《毗曇》,初禪三識是苦所依,據斷所 ,故云欲貪。「三、憂苦」者,問:初禪除憂苦,何故二定復言除苦?初定斷苦自性 樂。若不至四,離苦樂不盡,若其過四,是則無用,為是義故,但立於四,不增不減。
第二、辨所對治中,初定治五。「一、欲貪」者,謂五欲。貪通三界,以欲簡之 「云何名初靜慮」至「五、定下劣性」。 釋初數門中,答意立四靜慮為超苦樂:初禪超憂,二禪離苦,三禪離喜,四禪離 「復次,嗢柁南曰」至「方究竟故」。 自下第四、復以九門解釋。初舉一頌,列其九門,後次第釋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七十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七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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