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81 - 唯識藏_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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苦不樂,此為十一。若剋性論,唯有九法,以喜、樂、捨同是受故。尋、伺是地外,  禪加內淨,淨是信,為六;三禪加四,念、捨、正智及樂,足前為十;第四定中加不  。合依此論,數同薩婆多。  總約自體及所依定作支名,故有三十八支。薩婆多說唯有十八:初二等五,後二齊四  ,二、淡,三、念,四、止觀,五、一心。此中,捨根名淡,慧名止觀,依止發慧。  一,即一心支:故有十一。《大集經》明十七支。  支。初定有五,名同此論;二定有三,除尋、伺;三有二,一、樂,二、定;四定有  一、觀,二、喜,三、樂,四、一心;四無色定不立支分。上座、正量二部並立十一  第四定:故總積數有六十八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既十八,體有幾種?若依薩婆多,即十一。謂初禪有五支,名五,體亦五;二  《本業經》云有三十八支:四禪十八,同此論解;四無色中,各有五支,一、想  若《身子對法》,解四靜慮中,若根本定,若近分定,各有十八;中間定有四,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七十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言」字下,底本有「除」,今依據卍續本《瑜伽師地論略纂》卷十六刪去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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