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06 - 唯識藏_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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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名種姓持,十信即名發心,十解已上名菩提分法。若據姓、習二種俱名種姓,即是  已上行方便。依今論判,若先成種姓,未起現行,名種姓位。如前論說,是即十信已  持,十行名發心持,十迴向已去名行方便持。有說:十信是種姓,十解是發心,十行  類如聲聞地說。  十、「復次,住循身觀」下,決菩提分品;十一、「復次,於大乘」下,決功德品。  何能讚歎」下,決力種姓品;九、「復次,如諸菩薩所行慧施」下,決擇施等六品;  於大乘中」下,決成就品;七、「復次,如〈聞所成地〉」下,決菩提品;八、「云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中,發心有十,即為五對也。景云:舊判三持,有其多種。有說:十解是種姓  「復次,有十發心」至「更不復現」。  第二、辨發心持中,初辨十種發心,後明四常護心。  初云「謂如成立聲聞種姓,當知菩薩亦復如是」者,此明菩薩種姓有無之義,略  「如是已說聲聞地」至「亦復如是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七十七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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