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94 - 唯識藏_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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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「如是了達勝法」已下,明解脫二障;四、與諸天眾為解脫師,獨一無二。了此四 :一、此中如來自然修三十七菩提分法,現等正覺;第二、等正覺已,了達諸法;三 ,謂解脫等。由三種相說名異分:一、現等覺;二、能說法;三、行正行。前中有四 易可了知縛及縛之因緣、脫及脫之因緣,內縛一切難知也。 縛因緣非唯一種故,重云「縛縛」;得脫亦非一像,重言「脫脫」。更有一釋:外縛 等者,即「所荷擔」等是也。亦可「恆常荷擔」等三句名三德也。
第四、解佛與羅漢同分不同分。此即第三有異也。如來與慧解脫羅漢由一相名同 「復次,略由四相,當知如來」至「又說為善」。 第三、解內外縛有異。言「外縛易了縛、縛因緣、脫、脫方便」者,景師云:外 「復次,由五種相,愚夫內縛」至「有頂,未脫魔 第二、解內外荷擔有異。內法能荷、所荷皆以五受蘊性義分能、所。「內有德」 「復次,由三因緣,內荷」至「名二種荷擔差別」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九十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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