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26 - 唯識藏_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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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和合觸果義,立第五別」者,景師云:觸是三和合果,受是觸果,故總說言由三和  教授;六、解脫;七、煩惱;八、業。

                 第二、解差別。言「由三和合,立前三別」者,根、塵、識三和合生受。言「由  「復次,如是五相」至「生愛求願」。  初解安立,如文可解。  「由五種相」至「同生同滅所依止處」。  「皆廣說」者,解脫、煩惱、業三門中皆廣分別也。  別嗢柁南解安立,頌中有八門:一、安立;二、差別;三、愚;四、不愚;五、  「別嗢柁南曰」至「皆廣說應知」。  前半頌中,四門者:一、安立等;二、智等;三、同等;四、離欲等。  「如是已說行擇攝」至「當知離欲等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九十四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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