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63 - 唯識藏_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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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卻辨修空方便。 有四:初、明空性;第二、約行明空所依;第三、辨修空位,即是凡位、有學位;第 」下,明無漏道觀空。 云畢竟遠離。「以世間道修空性」者下,明諸聖人初以世間道修於空性。「自斯已後 遍計,故云此有、非有畢竟遠離。亦可依他等有,遍計非有,皆非分別心之所取,故 有、非有畢竟遠離」,聞說依他等有,遍計是無,則決定執定有定無。此定有無還是 若觀諸法由自相故,一類是有,一類非有」者,依他、真實是有,遍計執非有。「此 實知有」者,依他等有也。 何?謂於此處,彼非有故,正觀為空」者,遍計執空也。「若於此處,所餘有故,如
初云、有二種空:一者、「應所證空」,是理;二者、「應所修空」,是智。「 「復次,有二種空」至「修無常見」。 第十、解證修二空。即是三空性中之第三也。於中,先廣分別,後明略義。前中 次舉喻中有二:初喻前後有空不空,後喻同時有空不空。合中復二,可知。言「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九十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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