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57 - 唯識藏_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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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有半總頌列其三門,別明界擇。  也。  ,二謂作、無作二也,三業為三。又解:二種三業:一、身等三業;二、福等三業是  。「十種正法」者,謂八聖道及解脫正智相應善法也。「十業道者,謂二、三等」者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初、總義等。有四門:一、是總義;二、是自類別;三、似轉;四、三求。  別嗢柁南曰:總義自類別,似轉後三求。  一、是總義等;二、是光等;三、明受等。下有四別頌,釋初半別頌。  復次,總嗢柁南曰:總義等光等,受等最為後。  上來緣起、食、諦、界擇中,前一總頌列其六門,以明緣起、食、諦訖。自下第  十二、解難得。言「解了」者,聞慧。「勝了」者,思慧。「決了」者,修慧也  「復次,若住是身,入諦現觀」至「解脫智,應知亦爾」。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九十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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