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3 - 唯識藏_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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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至佛方滿。一番釋竟。  緣  至「為令隨起言說」者,明其說意:眾生愚癡,隨名執實,即是遍計所執。依他,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② 生法。圓成,即是諸法真如,諸菩薩眾精進為因,乃能通達;於諸地中漸漸證見  初云「諸法相」者,有三:一、遍計;二、依他;三、圓成。言「遍計所執」乃  「謂諸法相略有三種」至「方證圓滿」。  前中,先、讚問許說;二、正解釋。釋中,有六復次。  「爾時世尊告德本」至「說諸法相」。  先為二問,準前。答中,先長行,後重頌。長行有二:初釋後結。  「復次,一切法相」至「說是語已」。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八十三
                   ② 「緣」,底本作「染」,今依據麗本《瑜伽師地論》卷七十六改作「緣」。  ① 「齊」,底本作「聞」,今依據麗本《瑜伽師地論》卷七十六改作「齊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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