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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,若俱相違,若俱生,若和合,若變異。 由是義門,分別成六種。 ,立初三種,起用時別,復立後三。或將境就心,立初三種,忘心說境,復立後三。 此難中,應設功力。 尚在,和合故成真。積短為長,失本短,長短非實;析彼俱生成和合,二香應假。於 積香成和合,和合應非真。前因俱聲為難亦爾。相待形便失,形、表皆成假;待餘香
三因廢立,義準前香,香準於聲,相故根取。此亦準前者,苦等應無因,相故既 建立此味,應如香說。 上論本文,下釋師解。 苦、酢等六,味之差別;可意等六,是彼共相。準前應知。 味者,四大種所造,舌根所取義,謂苦、酢、甘、辛、鹹、淡,若可意,若不可 三、廢立問答者,問:好惡等三,攝法已盡,何須更立俱生等三?答:事類不同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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