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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,聖、非聖言,各二成八;或依見等,四各有八。如前已辨。 或云聖言量,即是可信至實之言,稱見聞等起言說故。非聖翻此。八言說者,或依見 不明了者所取之聲,亦法處收。色雖有此,非教性故,不別建立遍計色處。 法處所攝;因計聲起,聲處所收。又耳俱起明了意識所取之聲,遍計聲攝;獨生意識 顯尋聲別計法,遍計之聲聲處收;不有尋色計諸法,遍計起色法處攝。又所計色聲, 處所收?為顯執法起聲詮故,唯聲處說遍計;執法不起色詮表,遍計根塵法處收。又 非者,色何獨然?法處計色唯色處,可不同聲別處攝;法處計色通根境,何容聲色別 。應隨質言聲有教體,聲處所收;香等非教,許應法處。若俱法處,何獨名色?彼若 ,許聲聲處攝;色非教體不帶質,遍計起色法處
此聲略以四門解釋:一、顯數不同;二、廢立有異;三、辨假實;四、界有無。 此中聖者,所言不虛,契實名聖,非證果聖。梵云阿弗多阿笈摩,此云至教量, 聖、非聖言所攝者,謂依見等八種言說。 古有難言:色中遍計,法處所收,遍計起聲,應非聲處。彼自答言:教聲帶質起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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