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依建立諸不相應,故但說思以為行蘊。此釋說思獨稱蘊義。 二:先標蘊主、蘊所攝法,後釋論師重釋前義。初復有二:初標蘊主,後顯餘法。
又即此思,除受及想,與餘心所有法并心不相應行,總名行蘊。 行蘊眾多,獨標「思」者,由思最勝,能作心等令善等故,又由作此令分位別, 由此思故,思作諸善,思作雜染,思作分位差別。 此六思身即蘊主也。 云何建立行蘊?謂六思身:眼觸所生思乃至意觸所生思。 下第四文建立行蘊,大文有二:初總略標行蘊之體,後隨別解前所標法。就初有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六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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