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4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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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得心所名,如畫師資,作模填彩。」所餘門義,至下當知。  心所,如屬我物,立我所名。心於所緣,唯取總相;心所於彼,亦取別相。助成心事  此三法。雖標行蘊已顯思名,未釋體用,為彰體用故,於別釋有五十三。  作、尋、伺。  害、無慚、無愧、惛沈、掉舉、不信、懈怠、放逸、忘念、不正知、散亂、睡眠、惡  薩迦耶見、邊執見、見取、戒禁取、邪見、忿、恨、覆、惱、嫉、慳、誑、諂、憍、  慚、愧、無貪、無瞋、無癡、勤、安、不放逸、捨、不害、貪、瞋、慢、無明、疑、  等不相應行。初中有二:初列五十三心所別名,後釋五十三諸心所法。

              就列名中,文意有二:上本論師辨列心所,下釋論師六位別配。  何故此等名心所法?《成唯識》說:「恆依心起,共與心相應,繫屬於心,故名  此心所法有五十五,受、想二數,蘊中已說,標行蘊主,復已說思,故列名中無  問:何等名餘心所有法?答:所謂作意、觸、欲、勝解、念、三摩地、慧、信、  上總略標行蘊之體,下隨別解前所標法。大文有二:初辨與心相應行蘊,後辨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六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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