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2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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」以下,顯獨稱蘊。謂由此思,導引諸行,行蘊之主,是故偏說。 ,是故偏說。 :「由境界,謂六思身。」此顯依根能取境義,非依六境名六思身。 勝差別;餘行蘊者,即施設別。然科作二,稍順此文思作善等,釋前因故。五十三說 即此染、淨、分位差別。有依此文,科前為三:六思身者,即依差別;作善等者,即 作成染淨故,即此前說思稱蘊義;二、依差別,謂六思身;三、施設別,此有三種, ,故非行攝,實亦思作令成善染。《顯揚論》第五說行別有三:一、勝差別,謂思能 性。除受、想者,別稱蘊故。外道計此為生死因,修禪、無色,此二最勝,別成二蘊
釋論師將解思獨稱行,先牒已成,方顯獨義。「雖除」以下,牒前已成;「然思 雖除受、想,一切心所有法及心不相應行皆行蘊相,然思最勝,與一切行為導首 上論本師標行蘊主、蘊所攝法,下釋論師重釋前義。 此顯餘法亦是行蘊。諸心所中,除受及想,所餘一切心所有法、心不相應皆行蘊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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