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8 - 唯識藏_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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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類不同:一、天親之論乃說菩薩更作業,此意乃非說異熟因,但由作漏無漏業故,  、語業自在而轉,隨所欲生,業現前故;生自在者,隨欲往諸趣生故。」唯業一種,  ,及於其中勸他作故。天親云:「業、生二種,謂此能攝彼能生因及所生果故。由身  云「於食等十種眾具自在」。業自在者,謂於諸業得大自在,唯作善業,非惡、無記  能持心,從所依為名,天親、無性心體不染。財自在者,引攝眾具,資生什物,天親  ,唯通、智二種持業,餘八依主。  論取定,合二為體。其勝解,如名為體。願以欲、解二為體。智自在者,如通出體。  ,能正為他引攝眾具,於中自在運轉其心」,即心即定也。或無性意亦唯取心,唯此  在故。無性通以心、定二法為體,故彼論云「謂於生死無染」,即心也;「又隨意樂  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、辨相。此論解智、勝解、神通、法四種,與諸論不差。心自在者,此論據定  二、釋名者。命、財、業、生、法五俱說為名,依主釋,餘五持業。若取智為體  其別出體,其命、財、業、生、通、法六說,以後智為性。其心一種,依天親論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二十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礙解後方說法,亦通二智,理不相違。此通事出體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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