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72 - 唯識藏_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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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精。體唯有七:遍行受,別境中念、定、慧,善中捨,不定中尋、伺。以此離為十 體、釋名、通廢立、別地名廢立。 具支多少,後解支增減。增減中有二:初總問答,後別解支多少所因。支分四門:出 依自性支。諸無色中,不立支分,以奢摩他一味性故。 淨、念清淨是對治支,由此二,能治樂故;不苦不樂受是利益支;心一境性是彼二所 能治喜故;樂是利益支;心一境性是彼二所依自性支,義如前說。第四靜慮中,捨清 境性是彼二所依自性支,義如前說。第三靜慮中,捨、念、正知是對治支,由此三, 尋等轉故。第二靜慮中,內等淨是對治支,由此能治尋伺故;喜、樂是利益支;心一 益支,由尋伺支治所治已,得離生喜樂故;心一境性是彼二所依自性支,依止定力, 。初靜慮中,尋、伺二種是對治
支分建立中,明禪支義,名合十八,假實合論。如《顯揚》十九有開合廢立等, 支分建立中有二:初明支分建立,後明無色不立支所以。初中有二:初解四靜慮 答:對治支故,利益支故,彼二所依自性支故。由此三種,支分滿足,不待餘故 問:法有無量,何故唯立尋等為支?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二十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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