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55 - 唯識藏_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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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《佛地論》亦明。  兆,細算之可知。論云以千乘之,其本但以十、百二數之,今就此言,故知千也。此  千法蘊,一一以千乘之,即八俱胝四十洛叉,計當八千四百萬,大數乘之,當八京四  百百千一俱胝者,俱胝謂梵語,即千萬也,即合計是京,就別號亦名百億。其八萬四  義所生過失,一一皆有八千四百,以十法乘,合有八萬四千。  惱,一一皆有二千一百,四法乘之,有八千四百。復以此數法對四大、六衰,亦名無  體波羅蜜多,合三百五十度,皆有六到彼岸,合計二千一百。對貪、瞋、癡及等分煩  十百兩數以用建立一一法蘊,由此數量,總計八萬四千法蘊,成八俱胝四十洛叉。  百百千名俱胝,如是等,一切後後數位決定用此十百二數隨一為因。是故此中唯總取  數,十數復增,以成百數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論云百千名百千者,梵語云一洛叉,即百千也,此土大數之名,然合計當一億。  八萬四千法蘊中,如《賢劫經》廣辨。始從修習行法波羅蜜多,乃至最後分布佛  問:一一法蘊,其量云何?答:十百之數,是法蘊量。十百者,千數義。若爾,
             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二十三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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