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03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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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。不爾,本識及僧佉我,應是實我,但言兔角無唯受者用,不言兔角有作、受用, 應非實我,無唯受者用故,如兔角等。此中遮無唯受者用,非許唯有受者用性便為實 、受之用。謂應量云︰僧佉等我,應非實我,無唯作者用故,如虛空等。吠世等我, 計,諸執並非,無有一師計我無用,然破無動作、勢用之用,故得為難。或綺互破作 爾,寧言常、樂、我、淨?此非定實我,性離言故,言「我」者,是假說也。此無用 角等。虛空亦得,無作用故。文言「非實我」,不言非實有,故彼真如非不定失。若 。又諸所計得解脫時,我並無用。無用量云︰所執之我,應非實我,無作用故,如兔 勢用作用,勝、數俱無,《十句》說故。離繫子等,我有動轉,故是前門,餘是後門 。文勢雖合,義意不同。虛
述曰:無有一我,無作、受用。若數論師,無作者用,亦名無用。若動轉作用、 論:「若無作用」至「二俱不成」。 述曰:諸師作、受,計各不同。作用而言,作、受作用,並計是有。有用量云︰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一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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