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18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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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,依所折色說故。然《瑜伽論》第五十四,由五緣故,佛說極微。 其除執,而分折色;非謂有實極微體故,佛說之也。然依他故,可說為實,成所緣緣 隨小大中。由此長等,本識亦變。此甚難解,前解為勝,如《對法》第一疏。 長等有體,依他法故,長等但是青等分位。其實五識得多青等,名緣長等,無別緣假 長等但是相待假收,非如青等相待仍實,名之為假,體是有法。無如經部緣假之失, 諸假法故。然假有二︰一、無體假;二、相待假。前如忿等,後如悔等,以癡相說。 一各別,或多分段,各各有別。由如是理,故名現量。非言現量皆是實法,無漏亦緣
① ,唯意得之,名緣假者,五識亦緣青分位故。故《瑜伽論》第三卷說,識變色時,
問︰如何除折? 述曰:下第三、顯極微非有實義。即是為執實法實我是一是常,故佛說極微,令 論:「為執麤色」至「實有極微」。 問︰若無極微,佛何故說?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二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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