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12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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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五果故。自宗無為,非異心等,故無過失。  果,而無因果也。因果,即是六因五果。為離繫果時,非六因所得;為能作因等時,  ,離心、心所,體非實有,許無為故,如三無為。如是一切,准前應破。

              論:一、依識變,假施設有。  答︰此所說,略有二種。  若諸無為非實是有,何故經中及此宗內說虛空等以為無為?  述曰:下申正義也。  論:「然契經說」至「略有二種」。  述曰:諸無為法非定實有,無因果故,如兔角等。他部無為,無有因果,體是因  論:「又諸無為」至「非異心等有」。  下重總破以上諸部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二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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