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22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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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起,體寬廣故,有唯法執種子生故,無有唯從人執種起。又俱所變,似我、法亦爾 或有。初中有三︰初牒執舉數,次依執別烈,後依烈別釋。准義可知。 門分別,如第九卷。文中有二︰初解二執行相斷位;「如是所說」下,顯執所緣或無 執實唯識心等,亦是法執,執實有法故,如執色心等。 非謂即心亦名實有。量云︰執心所取真實唯識,體非實有,執所取故,如所執色等。 識。
護法云︰法執寬故,人執俱時,必有法執;有法執時,可無人執。與前人執不同 述曰:自下第五、解上法執分別、俱生伏斷位次。二障三住過 論:「然諸法執」至「二者、分別」。 述曰:由是理故,但應遣彼心外之境同兔角無,能緣彼心如幻事有,故別不同, 論:「若執唯識」至「亦是法執」。 述曰:為外道等,心、心所外執實有境故,假說唯有識,非「唯識」言,便有實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二末
① 、十地斷位,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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