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27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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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重,准我中解。此二亦有總別緣者,二十句見、六十五  ,本若未變為大等時,但名自性,故古名冥性。初小乘等所執,後外道等所執。心相  所知障亦初地斷,以無分別籌度惠性,不能起執,故此中無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「自性」,即是數論勝性。「等」取勝論實句義等,如是非一。其數論師  論:「二、緣邪教」至「執為實法」。  述曰:此文可知,即小乘等,並名邪故,不稱正理故。  論:「此亦二種」至「執為實法」。  述曰:顯執所在。強思計度,間斷非恒,唯第六有,故非餘識。下二障中,五識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二末
                   ② 「五」,底本作「二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五」。  ① 「品」,底本作「中」,今依據卍續本《成唯識論疏義演》卷二末改作「品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② 等,許皆有故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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