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31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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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此有二說。一說︰設佛鏡智能現智影,自相應法亦非所緣。以自證分緣自體盡故, 體,與大乘同。今此唯破上座部、法藏部計,意兼破餘也。 無間意,所依非色,不能緣俱有身中色等,非根種類故。大眾部說心、心所法能取自 說惠俱五蘊,名俱有法。五識依色根,俱有身中色等,是根種類故。能緣之意識唯依 護法《唯識釋》皆不言親取,如《二十疏》及下第七,自當廣解。 智,非謂親能取得他心,名異餘智。不爾,便有識非唯故。《二十唯識》世親自釋及 此破。「他聚」者,謂他身,或自身中八識更相望,為他聚識也。 他聚攝故,如非所緣。若疏所緣,我不障故,此因在後,喻在於前,外道、小乘皆在
述曰:立比量云︰同聚心所,非心親所緣,與心自體異故,如餘眼根等非所取法 論:「同聚心所」至「如餘非所取」。 然上座部、法藏部等,計同聚心相應之法亦互能緣。化地部說緣共有法。西方師 護法解云︰《二十唯識》說佛他心智所變之相,是與本質心相極相似,故勝餘之 述曰:比量應云︰現在彼聚他心智等所緣之境心、心所法,非此聚識親所緣緣,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二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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