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32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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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引之。然大乘、大眾部等,心自緣妨,如次前中第二師釋。  同一所緣過。何得共取前境,唯心獨能緣相應法,受等不能自緣也?  緣相應法。  所緣故。又遮親所緣,非即許彼為疏所緣,因明法爾。又上座等,心等不能自緣,唯  佛現彼影,名遍智故。然一一自證分與相應法見分同境,名同所緣,非要皆見分方同  亦成遍智。見分之境,心等必同,自證分境許各別故。

              論:「是故契經」至「故似彼而轉」。  述曰:下顯世間說我法因,總結上也。  論:「由此應知」至「似外境生」。  彼部心等不自緣故,其破緣共有俱生色等法,是共有法體。廣如《婆娑》第九,  問曰︰心緣受時,受自緣不?若緣者,即有緣自性之過;不緣者,即心、心所不  第二師說︰鏡智相應心、心所法,亦許相緣,此但遮親,不遮疏也。於見分上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二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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