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96 - 唯識藏_29
P. 96

礙故,如外諸色。根及屬色皆名內色,唯破內色我,非計外我者,以外色無作、受用  破,此既無文,不能具引。此總緣蘊而起我見,得為破也。  所計我體即蘊,然體仍常,故為此破。破一比量,亦准此知。然《瑜伽》等,更有別  獨無不生,俱無得起。故三宗別。  說,緣有心生,無即不起。經部師說,緣無心得生,不要於有。大乘一念即俱得緣,  諸蘊或復無故。然今大乘,影像而言,緣無心不生;本質而說,緣無心亦起。薩婆多  」,至下當知。此據影像相分為論,必須有故,所緣緣體非無法故。非據本質,本質

                 述曰:自下別破二十句中五別計我。且破色我。量云︰內諸色處定非實我,有質  論:「又內諸色」至「有質礙故」。  述曰:破我體即蘊我,應非我相。量云︰我應非常,以即蘊故,猶如蘊性。彼宗  論:「初即蘊我」至「非常、一故」。  今者大乘,說有離蘊計為我者,如《瑜伽》等說。然亦釋經「一切皆緣五取蘊起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一本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
   91   92   93   94   95   96   97   98   99   100   1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