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92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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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定一,許卷舒故,如牛等皮。此破第二,有五比量。  ,以可析故,如瓶、盆等。以前難破令其可析,故得為因。或以隨身為非一因,汝我  事為難,不說同喻,義准應知。若以隨身為因,影為同喻故。後比量云︰汝我非實一  量云︰汝我應可分析,許卷舒故,如橐風等。言「隨身」者,有卷舒義。今以隨身顯  風,起聲等故。此二中風,既隨囊管有其大、小、卷、舒之事,而非常住,我亦應然。  「橐」,謂囊橐排袋之類,以內含風,起作用故。「籥」,謂管籥簫笛之屬,以內有  舒卷,計常住故,如太虛空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初之二句,以隨身故,難可分析;後之二句,以可析故,難體非一。初比  論:「又我隨身」至「我體一耶」。  述曰:此以卷舒難非常住。量云︰汝所執我,應非常住,許卷舒故,如橐籥風。  論:「既有舒卷」至「應非常住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一本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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