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09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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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述 難。 不言對有法。言對法者,具軌持義,非有法故,義准因明,法與有法不定,故不應為 經,文自彰顯。此之初經,即《攝論》第一,彼無此等解,應勘彼文。
已下經中皆有三:初、引經頌;二、長行別解;三、末後總結。更於下文,不繁 述曰:此簡小乘阿毗達磨,是大乘故。「阿毗達磨」及「契經」言,如常分別, 論:「謂有大乘」至「契經中說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四本 ④ 。
④ 「述」,底本作「迷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述」。 ③ 「楷」,底本作「揩」,今依據卍續本《成唯識論疏抄》卷七改作「楷」。 ② 「識離」,底本作「離識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識離」。 ① 「離」,底本作「雖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離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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