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13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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」,即以第七末那為依,許第六識轉識攝故。末那之因,亦轉識攝,而為因者,此所 為依,第六識轉,如眼根等增上緣根。六別依七,七依第八,諸宗不許,故應立量。 ,言「與末那為所依止,第六意識依之得轉」。又第八識能與諸法為本依止故,末那 故。 識不得依,如死人等,故說為緣,亦有種依,然是因緣。今約五根增上,共許顯處說
述曰:七、六二識亦依俱有依,轉識攝故,如眼等五識。第六識因,言「轉識攝 論:「末那、意識」至「依俱有根」。 述曰:雖第八識能與末那為俱有依、種子依、根,及為所緣,今者但取俱有之依 論:「又與末那」至「依之而轉」。 釋意識者, 述曰:由此執受五色根故,五識得轉,即顯此識展轉為依。若不執持其五根者, 論:「以能執受」至「依之而轉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四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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