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28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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漏道真證得之;彼不證故,非不為說,名不通達。不愚法聲聞亦信聞故,然不造修, 乘種姓決定者,若凡若聖,不能通達,謂不能證故,名「甚細」。「通達」者,謂無 第一句上四字也,卻取第四「識」字,而結上三字故也。 解執持義。識義如常故,前、中、後頌俱不解「識」。具此三義,此識名阿陀那,結 覺受,名為執受;攝初結生,名為執取。若望外依處,不名阿陀那,無執持等義。此 續,名為「執取」,取諸有故。或為種依持,領以為境,名曰執持;執色根等,令生 不失,無覺受故;色根依處,名為「執受」,令根不壞,生覺受故;若初結生後生相
述曰:五種姓中,無性有情不能窮解其源底故,說為「甚深」,此唯凡夫。餘二 論:「無性有情」至「故名甚細」。 述曰:此三義釋。《攝論》有二,無初種子。若望種子,即名「執持」,令種子 論:「以能執持」至「名阿陀那」。 述曰:長行自解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四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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