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47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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亦無受等,不可以餘不被厭位而例此中。 定前厭患心所,所既被厭,故在定位,三事無能,隨彼二說,不成生觸。既爾,此位 有別觸故,能生於觸。以有或成,或生觸故,能俱起受等,此是定前心等俱也。由此 數,三和外別有故。即今經部猶有二師,彼皆餘時三和有力,無別觸故,能成於觸; 心所?如餘為比故。 既爾,《成業》又云,《十問經》中,受、想、行蘊皆觸為緣,如何有三和識,而無
論:「若爾,應名」至「滅受、想耶」。 自下第三、論主返難。 述曰:自下第二、經部之中有二師救:一、無別觸,即三和是觸故;二、別有觸 論:「若謂餘時」至「亦無受等」。 述曰:觸既非無,觸必緣於受、想、思故,應定相應,如何可言彼無心所?如經 論:「觸既定與」至「而無心所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四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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