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不熏轉識,如前已破。此正破經部。 述曰:自下雙破經部、薩婆多師。若設許行能招識故,名行緣識,結生染識,非 論:結生染識,非行感故, 述曰:《攝論》第二末云「又行緣識不相應故」,應定緣義,若以行熏識名緣, 論:「又行緣識」至「前已遮故」。 且復業中, 述曰:此文可解。 論:煩惱亦應無因生故。 設若救言「無煩惱故,入涅槃已,業果不生」者,難云:既許業果無因而生, 述曰:若此業果無因生者,入涅槃已,業果還應生。 論:「若諸業果」至「還復應生」。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四末 7 5 5 3 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