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58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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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。「因」言所以,以去來世為所以故。 皆應滅離」等是。世親、無性皆有此解。此等之後,其業果起,皆應無因,無種子故。 盡,爾時便應滅離彼趣。若生非想非非想處,無所有處出世間心現在前時,即應二趣 。生無色界等,名為「往還」。 汙意識結生相續。此非等引染汙之心,彼地所攝,離異熟識,餘種子體定不可得」等 於母胎中同時而轉」等,但釋其果。又「若從此沒,於等引地正受生時,由非等引染 若有於此非等引地沒已生時,依中有位意起染汙意識,結生相續」,乃至「有二意識 不成。此等初也。
今言總非,前已破故。二部如前。 述曰:彼若救言:後報業果今時熟故,餘為種子,色等持種;餘為其因,去來世 論:餘種餘因前已遮故。 「異類法後」者,《攝論》云「又即於彼,若出世心正現在前,餘世間心皆應滅 若無此識持業果種,界地往還亦應無因。此業之中,《攝論》無解。彼第三云「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四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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