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2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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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此中苦樂,皆是別報,故捨不違。若隨所生,受便轉變,即易脫故,過失如前。  故。若或苦樂俱,於人天中應不受苦果,以相違故;三惡趣中應不受樂果,亦相違故  靜解捨,亦通惡業感。中容之行,名為捨故,通不善招。  招於苦樂,捨受不違二,何妨善惡並能招?如無記法,二業俱感,不違二故。不以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② 寂靜。此無所能為,故通惡業感。餘七轉識設起苦樂,此識皆俱,以捨不違苦樂品
              外人復難:          答曰︰無記既寂靜,何為惡業果?捨雖寂靜,不違二故,得為惡果,不  問︰返詰雖然,理猶未曉,如何寂靜果,逼迫因所招?  捨受不違苦,惡業不得招;捨受不違樂,善業應不感。苦樂自相違,善惡之業不  述曰:此顯所由及同法喻。捨受行相不違苦樂二種品故。此質解也。  論:「捨受不違」至「善惡俱招」。  述曰:即返質答。既許善業能招捨受,此不善業,類亦應然,能招捨受。  論:「既許善業」至「此亦應然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三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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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同禪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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