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7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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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,二處皆得。准此初答文,相應屬五數。                    ,何故不同作意,亦令心所作?

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五十五說,由四等故,說名相應,謂事等、處等、時等、所依等。事、處  論:「此觸等五」至「故名相應」。  上來第四、已解五所。自下第五、解前頌中「相應」二字。此或通五數,或通捨  述曰:指遍行義及心所等,緣總、別相。如第五卷,自當廣說。  論:其遍行相,後當廣釋。  述曰:釋與五俱,無心起時,無隨一故。  論:「此五既是」至「決定相應」。  此別解已。次下總釋俱。  行相實同作意,亦令心所造作,以心勝故,但說作心。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三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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