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0 - 唯識藏_30
P. 30
故今簡之。 。如五十一、《對法》第二說異熟生等,並如前釋。由六識中異熟生受,待緣方起, 也。由此五義,第二正顯唯捨所由,所餘四緣,因簡別境等,故唯與捨俱。 印定時,有勝解故。相續而轉,顯無有欲,今有希望,方有欲起,此相續故,無有欲 相麤動故,定深取所緣,此任運細,不深取故。一類之義,簡勝解數,先不定境,今 ,顯唯捨受,非苦樂俱,及簡不與善染等並。微細之緣,簡定及非異熟,非異熟法,
述曰:顯此不與苦樂二受相應所由。如八證中,最初執受,五因之內,任運生解 論:「苦樂二受」至「非此相應」。 述曰:此第二復次,顯是異熟總業所招,故唯捨並。 論:「又此相應」至「唯是捨受」。 雖有二解,前解為勝。顯捨受俱,不應於中簡其別境等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三末
5
2
2
4
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