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41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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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、釋依體義。 心,非諸心所。色、不相應,皆無力故,亦非無為,無前後故,故復言「等」。此則 即唯自類。 類識後心不為前心依,或雖是心,俱時不得為心所依,俱非開導故,故言等無間緣, 彼非主故,要主有力,方可為依。「能作等無間緣」者,簡異類他識為此識依。或自 不相應、無為法等,有所緣有力者,能引生故。「為
述曰:下破前非,其有兩種︰一、諸識不俱難;二、色心無異難。下初難也。說 論:「若此與彼」至「為開導依」。 述曰:前念心王,此於後心及心所法能開避彼路,引導令生,故為此依。此但屬 論:「此於後生」至「非心所等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本
① 「為」,底本作「無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為」。
① 主」者,即簡一切心所法等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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