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說。 相違也。 此緣。 論:「間斷五識」至「名無間故」。 述曰:彼位雖斷,而後起時,彼開導依唯以已前初入定時自類為依,如《對法》 論:「無心等位」至「即前自類」。 問︰如出五位無心之時,六由七、八先有故生,何不第六以七、八為依? 自下第四、後起由他難。 述曰:既違聖教,減三緣故,即與《攝論》第一等云「心及心所四緣定故」,言 論:「則違聖說」至「皆四緣生」。 問︰緣闕何事?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本 8 4 4 1 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