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」以此愛、見順著我故,無憎背瞋故,此俱唯四。行相不同,故要唯四也。 緣內外,此唯恒內執有我故,要有我見,而餘四見非此相應。
論:見、慢、愛三,如何俱起? 七慢等分別,如別章抄。 四種愛以為集諦,此何愛攝? 無明等中迷事理者,唯是迷理相應。不共分別者,如下說。 述曰:此中身見能審決故,疑行猶豫,故不相應。《對法》等云:「疑都無所有 論:「由見審決」至「煩惱唯四」。 何故不起疑等? 以恒內執,無有間斷,不容餘見互相續起,故論說言「恒內執我」。又前二見通 若爾,何故不與我所、邊見二種互相續生? 此非我見,我見局故,薩迦耶見攝,以名通故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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