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77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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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合即念,未合即欲。五十五說,於所愛事,有欲生故。 ,顯非唯一法與此相應故,合集九法與此俱也。故置「及」言,令知有九。 觸等。然今此師但以合集而釋「及」言。前四煩惱、後五遍行,合此九法,此識相應
今說非佛,言「未遂合」,非說於佛有未合事,故不相違。下諸心所,皆准此釋。 若爾,諸佛應無有欲,無未合事故。 述曰:欲,緣從來未合事故。此恒緣合境,常是我故。若憶過、未,而起希望, 論:「謂欲,希望」至「故無有欲」。 一一應答。初答別境,次答善所,次答隨惑,後答不定。 述曰:此外人問。遍行許有,其別境等,何義故無? 論:此意何故無餘心所? 上來第一、釋本頌訖。次釋無餘心所相應。為欲了知,更須發問。 述曰:「及」是相違義,顯諸心所,體各不同。又及者,等義,舉四煩惱,等餘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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