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82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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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然。何以知者?頌說此五有覆攝故,即知「餘」字不簡前性。若言「餘」字簡前性  勝。  根本,餘一切染,此五皆有,無則不成染。若互有無,如下自解。若作此釋,前解為  無此不成染,六染中文無五中惛沈等,何妨論言五遍染,七識中無?即是六識中,除  心。論有誠說,遂言說彼六識中遍,遍行說通諸識,七、八應無。  淺深推度,麤細發言」,故不與彼俱。故此識俱,唯有九法。  伺則深度;尋則麤發言,伺則細發語。此識唯依內門,緣內我生故。一類執我,無「

                 述曰:下第二師重釋「餘」字。初總解,後別諍。此即總釋頌中「餘」字,義實  論:「有義:彼說」至「顯隨煩惱」。  汝言遍六染心,遍何位、地,說之為遍?故知後說,於義為勝。只如五遍染心,  若爾,五染言遍染,六識中皆有;六識起根本,應知五亦無。  解云︰不然。遍行遍七、八,諸論說七、八,五染遍染心,何處言遍七?  或此師之意,其隨煩惱不遍根本,特越常倫,且如惛沈等五,染心若無,即非染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本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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