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記此,當得此果,體性如是可記別故,說名為記。 不可愛果,可記別故;二、善惡法體勝無記法,可調和故,或
總是第八、何性俱門。自下第六段、諸心所法例同於心,非是分別識自體門。 述曰:此結釋名。 論:此非善惡,故名無記。 述曰:何名無記?記,謂善惡。此有二義,可名為記:一、善有可愛果,不善有 論:「記,謂善惡」至「可記別故」。 述曰:總結釋也。 論:此識非染,故名無覆。 述曰:合以二義,解其「覆」字。即覆者,覆蔽也,蔽心令不淨,故名為覆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三末
戾故,可記別也。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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