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6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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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種故。 無失。文有宗二,因、喻唯一。 ,不自在故,如貪、信等。 大乘異師亦有說心所是所熏,故今以為喻。量云︰第八、五數,應非所熏,是能依故 所亦非所熏故。如《攝論》云「是能依故」,不自在故。若對彼宗有立已成之過,由 是一故。論所言「如貪、信等不能受熏」,此對難陀亦熏心所,非對經部,經部說心
述曰:即一有情能熏、所熏,隨是何法有六个種?以六法體為所熏故,一一所熏 論:「又若觸等」至「有六種體」。 五、論主牒破。 四、第三師言:受熏何失? 觸等五法既非所熏,如何同識能持種子?又以「不能持諸種子」為第二宗,於理 此亦不然。因明者說,但遮能依心所,體是所熏,不表七識心王是所熏法。 若爾,七識應是所熏,既是自在及所依故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三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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